
115年11月-社團法人台灣噶瑪蘭救護推廣協會 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訓練課程(初訓及複訓)
活動介紹

一、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噶瑪蘭救護推廣協會二、招生人數:20人三、研習地址:宜蘭縣蘇澳鎮聖賢路90號1樓四、課程日期:1.初訓:共7日,皆為上午08時至下午17時,共56小時。(假日班):115年10月31日,11月1日、7日、8日、14日、15日、21日。2.複訓:皆為上午08時至下午17時,共24小時。(假日班):115年10月31日,11月1日、7日,共有3日。五、報名資格:依據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須具備初級中等以上(國中)學校畢業或檢附同等學歷證明(結業證書不列入核准資格)。六、報名費用:初訓課程每人新臺幣9,000元整。複訓課程每人報名一天新臺幣1,500元整,三天新台幣4,500元整。(以上皆含講師、教材、複訓證明及電腦受訓紀錄查詢等費用;未通過評核者,恕不退費、與登錄)。EMT-1通過者需繳納證書工本費:每一張新臺幣300元整。七、報名及繳費方式:即日起至額滿為止(一律線上報名),完成繳費後為報名成功。戶名:社團法人台灣噶瑪蘭救護推廣協會,銀行:(700)中華郵政 帳號:0111183-0403159。匯款時請註明繳款人姓名及EMT-1報名費,ATM轉帳者請於報名表上註明轉出帳號末5碼以利核對。繳費完成後若不克參加,請以電子信件通知協會,資格可保留一年,若須退費,規則請見第九點【退費規則】,如欲取消或保留最遲請於課程前7天告知,否則恕不予受理(如有特殊狀況需退費請檢附證明後由本會認定是否退費)。八、注意事項1.初訓學員:課程當日請繳交三個月內符合護照格式之2吋半身個人相片3張(背面書寫姓名),俾利證書製作。2.複訓學員:如需更換新證照者請於課程當日請準備「符合護照格式之2吋半身個人相片2張」、「繳交初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書正本」。如果有更換姓名的學員,敬請攜帶證明文件,如戶口謄本等。九、退費規則退款申請一律以電子信件來信ambulanceyilan@gmail.com,附上郵局/銀行存摺封面,提出退費申請。退費是否成立皆依照「退費申請信件寄送之時間點」為時間判斷依據。退費比例開課前14天前:扣除手續費500元再退費。開課前10~14天:退費5成。開課前10天內:恕不退費,可保留至其他場次。餐費全額退還。退款的跨行匯款手續費由學員自行負擔,會從退費中扣除。信件主旨:申請退款信件內容:格式如下,請直接複製使用,我們會以信件方式協助您完成退款。您好,我想申請退費,附上郵局/銀行存摺封面如附件(記得夾帶檔案),姓名:身分證字號:申請退款課程名稱:退款理由:本人提供上列資訊提出退費申請,我已了解退款相關規範及退費比例。十、本協會保有課程異動權力,課程若有順延,將有專員連繫。 如有疑問請洽本協會專員 陳先生,聯絡電話:0988-601-364,電子信件:ambulanceyilan@gmail.com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7:00(午休12:00-13:30)個人資料保護安全維護辦法 本協會於業務推展過程中蒐集、處理及利用之會員、學員或相關人員之個人資料。協會應依業務規模及特性,妥善分配資源,落實安全維護及管理,避免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明確界定蒐集資料之特定目的及必要性。定期檢視個人資料,如已無保存必要,應予刪除或銷毀,蒐集、傳輸個資時,應採取必要保護措施。發生資料洩漏或竄改等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應變措施,通知當事人與主管機關,並提出改善方案。使用紀錄、存取軌跡應至少保存六個月。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之銷毀或移轉,應留存紀錄至少五年。
活動官網:https://www.facebook.com/ambulanceyilan活動地點資訊地點:宜蘭縣蘇澳鎮聖賢路9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