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年12月23.24.25.26.27.28日EMT-1初訓共六天.56小時 藍衣場次屏東大學區EMT-1(平日班)課程
活動介紹

活動簡介
本課程為 115 年 12 月 23 日至 28 日於屏東大學區舉辦之 EMT-1 初訓(藍衣場次平日班),總計六天 56 小時,符合法規時數要求。
活動內容
時間與地點
活動日期:2026-12-27(此為報名截止或相關日期,實際課程日期為 115 年 12 月 23 日至 28 日)
課程時間:
- 12/23 (08:00-19:00) 十小時
- 12/24 (08:00-19:00) 十小時
- 12/25 (08:00-19:00) 十小時
- 12/26 (08:00-19:00) 十小時
- 12/27 (08:00-17:00) 八小時
- 12/28 (08:00-17:00) 八小時
地點:屏東大學區
費用與報名
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課程報名費:8500 元
繼續教育報名費:一天 1500 元、兩天 3000 元、三天 4500 元(含講師、助教鐘點費用、午餐等款項)。
報名與匯款注意事項:
- 協會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 EMT 證照工本費:250 元(郵資另收 50 元)。
- 因故不克出席者,上課一週前退費 80%(需扣除匯款手續費),上課三日前退費 60%(需扣除匯款手續費),課程開始後恕不接受退費申請。
注意事項
參訓資格:
- 訓練課程上課學員應具備初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
- 繼續教育課程上課學員應具備初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並具有衛生福利部認可初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書且為有效期限內之初級救護技術員。
報到文件:
- 訓練課程:請繳交最高學力或具同等學力證書影本一份、身分證正面與反面影本、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請以 A4 紙影印在同頁張紙上勿剪綵)、1 吋的個人相片 2 張(背面書寫姓名),俾利證書的製作。
- 繼續教育:需於當日繳交最高學力證明或具同等學力證明文件。
- 更換新證照之學員:請準備「三個月內 1 吋半身相片 2 張」、「繳交初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書正本」及「身份證正、反面影印一份」。
- 更換姓名之學員:敬請攜帶證明文件,如戶口謄本等。
其他:
- 訓練人數: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課程 30 人、繼續教育課程 30 人【共一梯次】。
- 參訓對象:對緊急救護訓練課程有興趣國中畢業以上學歷之學生或民眾。
- 發證辦法:依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於證書效期三年內完成相關之繼續教育 24 小時以上,得延展其合格證書效期,一次以三年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