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辦理「116年上半年視覺藝術展覽徵選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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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介紹
活動簡介
全國託播旨在鼓勵藝術家創作、培育藝術人才,並有效利用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所屬展覽空間。
活動內容
- 辦理目的: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為鼓勵藝術家創作,培育藝術人才,並有效利用本局所屬展覽空間。
- 申請資格:國內、外公私立團體、學校,以及從事藝術創作之個人不含營利性質等相關團體、補習班等。
- 申請展覽項目:水墨、書法、篆刻、油畫、水彩、粉彩、膠彩畫、版畫、陶藝、木雕、攝影、立體雕塑、綜合媒材、視覺設計等視覺藝術類創作。
- 受理申請時間自115年8月3日至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時間與地點
- 受理期間:115年8月3日至8月31日
- 申請文件寄送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展演藝術科
費用與報名
- 報名方式:請至官方網站下載申請表件,網址為 https://www.mlc.gov.tw/便民服務/表單下載/文化類 ,依格式填寫後寄送至上述單位。
注意事項
- 相關申請表件經審查委員審查後,將函復申請單位審查結果,申請資料不予退還。
- 其他
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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