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 失智症照顧服務課程-10月班
活動介紹
活動簡介
活動內容
課程訓練內容如下:
| 日期 | 課程時間 | 課程主題/屬性 |
|---|---|---|
| 10月2日 | 17:20-19:20 | 認識失智症 |
| 10月2日 | 19:30-21:30 | 失智者日常生活促進與活動安排 |
| 10月3日 | 08:00-10:00 | 與失智者溝通之原則與技巧演練 |
| 10月3日 | 10:10-12:10 | 安全看視 |
| 10月3日 | 12:50-14:50 | 失智者之精神行為問題的照顧及危機處理 |
| 10月3日 | 15:00-17:00 | 失智者之日常生活照顧 |
| 10月4日 | 08:00-09:00 | 失智者之營養照顧與飲食建議 |
| 10月4日 | 09:10-10:10 | 失智者口腔保健 |
| 10月4日 | 10:20-12:20 | 與失智者溝通之原則與技巧演練 |
| 10月4日 | 12:50-14:50 | 失智者之日常生活照顧(情境演練) |
| 10月4日 | 15:00-17:00 | 失智者之精神行為問題的照顧及危機處理(演練) |
時間與地點
日期:115年10月02日(星期五)~04日(星期日)
地點:長青護理之家(雲林縣崙背鄉大有村286號)
費用與報名
報名費用:
- 新臺幣 2,000 元
- 115/09/10 前報名享早鳥優惠 1,700 元/人
- 五人以上團報優惠 1,800 元/人
報名方式:
- 請填妥本頁
- 將報名費用透過「
注意事項:
- 報名人員需於報名時檢附『長照服務人員認證』(長照小卡),由承辦單位審查是否符合資格。
- 報名聯絡方式:0987181965
注意事項
- 結業資格:學員於課程期間全程參與課程(無遲到、缺課、請假等情況),於課程結訓後始紀錄長照積分的認證,並發予電子證書。本課程完訓為電子結訓證明(無提供紙本證書)。
- 課程期間限制:課程期間(包含午休)均不可接案服務,若經查有接案服務等情況,積分認可單位將撤銷學員結訓資格與課程積分申請。
- 遲到與缺課:為確保學習品質,於上課時間開始後即不予簽到。若學員有遲到且超過時限、缺課、請假等情況,學員可選擇:(1)不參加本梯次課程,採退訓退費/延訓處理;或 (2)參與本梯次課程,惟依照審查單位核發積分規範,不得申請積分。
- 禁止行為:本課程禁止旁聽、錄影。若學員經查證實有冒名上課、代簽到、擾亂課程秩序、未經講師許可錄音錄影等行為,依情節嚴重程度,將退訓不退費。
- 環保政策:保護地球資源及響應環保政策,請學員自備茶杯、餐具。
- 防疫與健康:防疫期間請配合配戴口罩及量測體溫,報到時如檢查體溫正常(額溫 37.5 C 以下)方可配戴口罩後進入課程場地。具感染風險者、自主健康管理請報名下一場次課程。
- 座位規則:課程座位每日以『簽到先後順序』自由入座,❌禁止佔位,❌禁止放置物品佔位,❌禁止代替其他學員佔位。
- 報名資格確認:學員需取得長照小卡且登錄於長照機構提供長照服務始能受訓。若因學員不符受訓資格,造成學員課後無法完成註記,將與開課單位無關。
- 退費規定:
- 早於實際開訓日 7 日前(含),申請退訓者,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 實際開訓日前 6 日(含)至開訓當日,已繳費學員申請退訓者,扣除核定訓練費用之 10%後退還剩餘已繳費用,或辦理延訓。
- 實際開訓日後,未逾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者,扣除核定訓練費用之 50%後退還剩餘已繳費用,或辦理延訓。
- 實際開訓日後,已逾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含),不予退費/延訓。
- 延訓申請以 1 次為限,申請延訓後改退訓退費者,另扣除 100 元行政處理費。
- 所有退費將酌收平臺手續費、匯款手續費。
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長青護理之家
協辦單位:雲林縣元寶長期照顧發展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