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縱谷HAKKA音樂節-歌唱比賽

日期時間

2026年6月27日 星期六

地點

花蓮縣

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二段58號 (花蓮縣客家文化會館演藝堂)

主辦單位

BeClass

活動介紹

2026縱谷HAKKA音樂節-歌唱比賽

2026縱谷HAKKA音樂節-歌唱比賽 - BeClass 線上報名系統 Online Registration Form

2026縱谷HAKKA音樂節系列活動

歌唱比賽簡章

壹、緣起

花蓮縣政府為有效推廣客家音樂,致力於推展客家文化力,期望透過舉辦「2026縱谷HAKKA音樂節系列活動」,發掘花蓮客家音樂人才,為客家鄉親提供一個展現才華和交流的舞台,來呈現客家歌唱藝術的多元樣貌,並藉由客家多元類型之音樂讓客家語言與文化內涵深入大眾之生活,透過客家音樂文化的推廣,讓各地來訪的遊客深入體驗客家音樂風情,達成推廣客家音樂之目的。

貳、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

參、比賽時間及地點

一、  比賽時間:

(一)個人組:115年6月27日(六)9:00至17:00。

(二)校園組:115年6月28日(日)9:00至17:00。

(三)一般組:115年7月25日(六)9:00至17:00。

(四)傳統組:115年7月26日(日)9:00至17:00。

二、  比賽地點:花蓮縣客家文化會館演藝堂(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二段58號)。

三、  主辦單位得視實際情形調整比賽時間及地點,倘有更動將公告於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網站(https://hk.hl.gov.tw/)。

肆、參賽說明

一、參賽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設籍或現居於花蓮縣地區、符合各類組條件且對客家流行歌曲或客家傳統歌謠演唱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二、比賽類組:

(一)個人組:民國100年1月1日前出生者,上限50人。

(二)校園組:以花蓮縣學校為單位組隊,每隊人數8~20人,上限20隊。

(三)一般組:每隊人數12~20人為限(不含指揮),上限30隊。

(四)傳統組:每隊人數12~20人為限(不含指揮),上限20隊。

※若參賽隊數不足8隊,則改為表演賽,並頒贈表演費。

※參賽隊伍可同時報名一般組及傳統組,惟每人僅限參加一隊,不得重複報名。

例:王○明可選擇同時報名以下三組:

個人組_OO隊、一般組_OO隊、傳統組_OO隊

例:不可同時選擇報名以下:

一般組_OO隊、一般組_XX隊

三、比賽抽籤:

(一)抽籤時間:

1. 個人組、校園組:115年6月11日(四) 14:00。

2. 一般組、傳統組:115年7月9日(四) 14:00。

(二)比賽順序由主辦單位於花蓮縣客家文化會館(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二段60號)進行公開抽籤,並於抽籤完成後公告結果於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網站。

(三)參賽人員請親自到場參加抽籤;未到場者由主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

(四)經抽籤確定之比賽順序即為正式比賽順序,各參賽者不得申請變更。

(五)主辦單位得視實際情形調整抽籤時間及地點,倘有更動將公告於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網站。

四、比賽曲目:

(一)參賽曲目須為客語歌曲:

1.個人組:演唱自選曲1首及指定曲1首。

(1)指定曲:〈一生情〉、〈客家靚妹〉、〈童年夢〉、〈掌牛郎〉。

(2)指定曲之演唱曲目於比賽當日採現場抽籤方式決定;相關曲目資訊請至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網站「檔案下載」查詢。

2.校園組:演唱自選曲2首。

3.一般組:演唱自選曲1首及指定曲1首。

(1)指定曲:〈客家真情〉、〈茶山姻緣〉、〈童年夢〉、〈客家妹仔〉。

(2)指定曲之演唱曲目於比賽當日採現場抽籤方式決定;相關曲目資訊請至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網站「檔案下載」查詢。

4.傳統組:演唱山歌三大調任選1首及小調1首。

(二)參賽規定:

1.個人組:可自備樂器,自彈自唱。

2.一般組:演唱形式不拘(合唱或齊唱均可),不得使用樂器。

3.傳統組:演唱形式不拘(合唱或齊唱均可),不得使用樂器。

伍、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

(一)個人組、校園組:即日起至115年5月29日(五)17:00止,或額滿為止。

(二)一般組、傳統組:即日起至115年6月26日(五)17:00止,或額滿為止。

(三)「2025縱谷HAKKA音樂節系列活動」團體類組(一般組、傳統組)第一名之隊伍不得參賽(另組新團者,其舊團員不得超過6人)。

(四)請於報名期限內完成報名,違反規定事項或逾報名期限,以不符合資格論之。

二、報名方式:

(一) 網路報名:線上填寫報名資料,並將參賽歌曲伴唱MP3音檔(不得含歌聲)、歌詞、「報名資料暨切結書」簽名檔、「蒐集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簽名檔,以電子郵件(Email)寄送至ungon030@gmail.com,Email主旨請註明「2026縱谷HAKKA音樂節歌唱比賽報名(○○比賽○○組)」。

※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305263269ce30fa7bb31

(二) 紙本報名:將書面報名資料(如附件)、參賽歌曲伴唱MP3音檔(不得含歌聲)、歌詞(電子檔),親送或郵寄至指定地址「花蓮市進豐街62-2號」,信封上請註明「2026縱谷HAKKA音樂節歌唱比賽報名(○○比賽○○組)」。

三、報名手續(含書面或電子資料繳交)未於截止期限前(以郵戳為憑)完成者、或報名資料填寫不全有錯漏(經通知後3日內未補件)者,視為未完成報名,倘無法取得參賽資格,報名者不得異議。

四、報名參賽所繳交之各項資料不予退還,請參賽者自行留存備份。

五、MP3音檔收件Email信箱:ungon030@gmail.com

六、切結書及同意書可透過Email信箱( ungon030@gmail.com)或加入官方LINE帳號:ungon030提交。

七、洽詢電話:承辦廠商 原鄉興業有限公司李驊洋先生03-8329963。

陸、比賽報到

一、正式比賽報到時間於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官方網站公布,請參賽者依公告時間準時報到。

二、參賽者應備妥附照片之國民身份證或健保卡等有效身分證件,於當日報到時供大會查驗。

三、參賽者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經大會告知補驗後,於出賽前應備齊證件向檢驗人員補繳驗正;逾時未補驗完成,則該參賽者或團體之成績不予計分(為顧及時效,可以傳真代替原件),凡冒名頂替或偽造證件者,如經舉發查證屬實,一律不予計分,若已得獎或領取相關費用者,將取消其名次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項及費用(其指導老師亦同)。

四、請依報到時間之前完成報到,凡因未完成報到手續或是遲到,以致喪失比賽相關權益者,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報到後各參賽者請先至休息區,並應於會場聆聽報告及注意事項。

柒、評分方式

一、 評審小組:

各類組邀請具有音樂實務經驗之歌唱工作者或音樂領域相關人員等成立評審小組,每組計3人。

二、 評分標準:

(一) 歌曲演繹:30%

(二) 演唱技巧:30%

(三) 發音語韻:20%

(四) 服裝儀容:10%

(五) 台    風:10%

三、評分方式:

採序位法評分,評審委員就各參賽者分別評分後,並依分數合計值高低轉換為序位,彙整合計各參賽者之序位,以合計值最低者為序位第一。倘遇序位合計值相同之情形,則比較原始分數,原始分數合計值愈高者勝出。如再遇原始分數合計值相同者,則由評審委員重新票選決定同分者之名次。

捌、獎勵辦法

一、 個人組

(一) 冠軍(1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盃一座。

(二) 亞軍(1名):獎金新臺幣8,000元整、獎盃一座。

(三) 季軍(1名):獎金新臺幣6,000元整、獎盃一座。

(四) 優勝(3名):獎金新臺幣3,000元整、獎盃一座。

二、 校園組

(一) 冠軍(1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整、獎盃一座。

(二) 亞軍(1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獎盃一座。

(三) 季軍(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獎盃一座。

(四) 優勝(2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盃一座。

(五) 未獲獎隊伍參賽獎金:新臺幣3,000元整。

(六) 前三名指導老師獎金:新臺幣3,000元整。

三、 一般組

(一) 冠軍(1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整、獎盃一座。

(二) 亞軍(1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獎盃一座。

(三) 季軍(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獎盃一座。

(四) 優勝(2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盃一座。

(五) 未獲獎隊伍參賽獎金:新臺幣3,000元整。

(六) 前三名指導老師獎金:新臺幣3,000元整。

四、 傳統組

(一) 冠軍(1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整、獎盃一座。

(二) 亞軍(1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獎盃一座。

(三) 季軍(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獎盃一座。

(四) 優勝(2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盃一座。

(五) 未獲獎隊伍參賽獎金:新臺幣3,000元整。

(六) 前三名指導老師獎金:新臺幣3,000元整。

五、 各獎項名額經評審決議有權調整或從缺;比賽當日舉行頒獎典禮。

六、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予,如超過2萬元費用,扣繳義務人應按給付之獎金或獎品全額扣取10%之扣繳稅款。賽事之獎金發給,以報名人為費用之納稅義務人,倘以團體形式參賽者,則可以所屬之立案團體為納稅義務人。

玖、其他規則及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應遵守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使用之曲目應注意授權之取得,未取得授權之樂曲,由廠商協助取得授權同意,並禁止使用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倘有違反,除得獎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取之費用。

二、參賽者請確實依照各參賽類組之規範填寫報名資料,未依規定或相關內容造假不實,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三、如遇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及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格式不完整以致無法評判,而影響資格或評審結果,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不另行通知;其它因填寫資料錯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四、賽程中團員不得任意更換,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須經由主辦方同意。正式比賽時經唱名3次不到者以棄權論。倘遇不可抗力之偶發情事時(由參賽者負舉證責任),於該組比賽結束前到達會場者,得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安排於最後順序出場,經同意後參與比賽。

五、為避免參賽者受到干擾,活動會場內可能影響寧靜之行為,如手機及電子手錶等各式電子用品應關閉或設定為靜音,且不得有以下行為,違反者經勸告不從時,工作人員得予以驅離:

(一)大聲交談或使用電子通訊設備進行通話致影響賽事進行。

(二)攜帶寵物或無法控制哭聲之嬰幼兒。

(三)其他聲響影響舞臺賽事之行為。

六、主辦單位有權進行活動之實況錄音、錄影,以做為推廣教材、活動宣傳及存檔之用,凡報名參加,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攝製各項演出內容與編輯、製作非營利性質之錄音、影帶或光碟。

七、歌唱比賽(校園組、一般組、傳統組)當日提供接駁車服務,接送花蓮中南區參賽團隊,有需要者請事先登記以利安排接駁事宜。

八、自願棄賽者,請於賽前以電子郵件(E-mail)方式寄送棄權聲明書(不限格式)至ungon030@gmail.com。

九、本比賽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

十、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依主辦單位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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