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居家防災火災逃生適合 長者 高中 幼兒園

日期時間

2026年9月18日 星期五

18:30 - 20:30

地點

台中市

臺中市大里區中新街9號(大里區內新活動中心)

臺中市大里區中新街9號(大里區內新活動中心)

費用

外部200元/員工免費

活動介紹

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活動日期:2026-09-18 - BeClass 線上報名系統 Online Registration Form

115/09/18消防安全

◆講師: 劉順正講師

◆單位簡介

一、主辦單位:秉定股份有限公司附設臺中市私立康寧居家長照機構

二、參加對象:一般民眾及具有長照服務人員身分(長照小卡)者(包含:照顧服務人員、居家服務督導員、教保員&社會工作人員(包括社會工作師)及醫事人員、照顧管理專員及照顧管理督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為長照服務相關計畫之人員)

三、訓練日期:115 年09月18號(星期五) 18:30-20:30 (18:00開放簽到)

四、地點:臺中市大里區中新街9號(大里區內新活動中心)

五、人數限制:20人。

六、課程特色與效益: 情境解密,自主防範:直擊居家客廳、廚房、臥室危機,學員返家能落實住警器裝設,自行揪出過載延長線,降低電氣與煮食火災率。翻轉迷思,果斷求生:破除「躲浴室、濕毛巾」致命舊觀念,建立「見煙關門、無煙逃生」科學直覺,確保災時5秒內做出正確生死決策。口訣實作,老幼皆通:全口訣化、無專業術語教學,現場動手畫家庭逃生圖、模擬操作滅火器,連長者與外籍看護都能秒懂並上手。

七、報名方式:採用電話報名、網路報名

報名表公告地方:積分課程社群平台、公司員工群組

報名費用:外部學員優惠 200元/人、康寧員工免費

聯繫方式:04-2485-4809轉接課程承辦 張小姐

八、繳費方式:

繳費匯款帳號:

銀行:(053) 台中銀行(0477)內新分行

■帳戶名稱:秉定股份有限公司附設臺中市私立康寧居家長照機構

■帳號:023-22-1104498

※課程收據將於開課時提供,若您的收據需要作為報帳使用,請於報名時留下您的抬頭、統編。

※上述步驟未於三日內完成,視同放棄資格(將由單位取消此次報名),由順序備取人員遞補,本單位將不再另行通知報名者,敬請見諒。

※候補到正取名額時,本單位將透過電話、E-mail、等管道聯絡報名者通知;未候補到將不再另行通知。

九、結業資格

學員於課程期間全程參與課程(無遲到、缺課、請假等情況),成功上完整個2小時訓練課程,於課程結訓後始紀錄長照積分的認證,並發予電子證書。

提醒1:本課程完訓為電子結訓證明(無提供紙本證書)。結訓證書將於結訓後1~2週內E-mail至學員報名填寫的信箱。

提醒2:課程期間(包含午休)均不可接案服務,若經查有接案服務等情況,積分認可單位將撤銷學員結訓資格與課程積分申請。

提醒3:為確保學習品質,於上課時間開始後即不予簽到,除因不可抗力因素且能提出證明(如:車禍證明、火車誤點證明…等),始得於時限內簽名。若學員有遲到且超過時限、缺課、請假等情況,學員可選擇:(1)不參加本梯次課程,採退訓退費/延訓處理;或 (2)參與本梯次課程,惟依照審查單位核發積分規範,不得申請積分,訓練單位可協助發給參加證明(證明將備註無積分效力且不得補申請積分等說明)。

十、其它注意事項

1.為維護學習成效,學員於課程期間全程參與課程(無遲到、缺課、請假等情況),於課程結訓後始發給結業證書。未全程參與,無法補課,且課程不予結業認證。

2.報名表單為結訓及登錄衛福部系統所需,請務必填寫學員正確及可聯絡的本人資料

3.本課程禁止旁聽、錄影,若學員經查證實有冒名上課、代簽到、擾亂課程秩序、未經講師許可錄音錄影等行為,依情節嚴重程度,將退訓不退費,且主辦單位保留追究法律追究權力。 |

4.結訓證書將依照學員報名時提供的長照小卡資料,作為姓名、身分證字號依據製作。

5.為保護地球資源及響應環保政策,請學員自備茶杯、餐具防疫期間請配合配戴口罩及量測體溫,報到時如檢查體溫正常﹝額溫37.5 C以下﹞方可配戴口罩後進入課程場地。

6.具感染風險者、自主健康管理請報名下一場次課程。如有事先報名者,因依規定不予進入課程教室,故將安排下一期課程補課,或協助辦理課程退費。

7.課程座位:每日以『簽到先後順序』自由入座,為保障全體學員權益,❌禁止佔位,❌禁止放置物品佔位,❌禁止代替其他學員佔位。

十一、退費

(1)早於實際開訓日7日前(含),申請退訓者,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2)實際開訓日前6日(含)至開訓當日,已繳費學員申請退訓者,訓練單位扣除核定訓練費用之10%後,退還剩餘已繳費用,或辦理延訓。

(3)實際開訓日後,未逾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扣除核定訓練費用之50%後,退還剩餘已繳費用,或辦理延訓。

(4)實際開訓日後,已逾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含),不予退費/延訓。

延訓:(1) 申請延訓以1次為限。(2) 申請延訓後,改退訓退費者,以原報名課程申請延訓之日期,依照退費規定辦理,並另扣除100元行政處理費。

(所有退費將酌收平台手續費、匯款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