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教署改善族語老師待遇 共創教育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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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全球資訊網
原住民族語言不僅為我國國家語言,更是本土文化傳承的根基。族語傳承始於教育,為保障我國原住民文化,教育部國教署持續精進族語教育,除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07年8月8日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落實原住民族語師資專職化外,亦時刻關切包含教學支援老師在內之族語老師師資教學及待遇需求。
繼114年上半年完成原住民族語師資相關法規修正,放寬取得原住民族語能力認證中高級者可於國小任教後,因應教育部修正「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國教署亦修正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老師鐘點費,比照「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所定數額支給,調整後高中每節505元、國民中學每節455元、國民小學每節405元。
此外,考量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老師現行多需每週往返數所學校授課,同時考量部分族語老師雖於同一地區授課,實際授課學校間距離仍較一般地區為遠,為減輕族語老師通勤負擔,國教署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原住民族語文教學作業實施要點」交通費補助基準,並自115年8月1日起生效,除依級距將每學期交通費補助提升2,000至4,000元,對於僅授課於同一鄉(鎮、市、區)之族語老師,如其任教學校中有任二校必要路程達十公里以上者,再另加發1,000元補助。
國教署表示,透過既有鐘點費調整及此次交通費補助新制,能更貼近族語老師實際需求,減輕族語老師往返學校之額外花費,吸引更多具有族語相關專業人員投入族語教育。未來將持續檢視新制度投入後產生之效益,並配合教學現場環境及第一線人員之反應,持續研議改善法規及待遇,與族語老師們共創優良教學空間。
上版日期:115-09-03